以下案例,取自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07092104147

知識問題 |

請問購買盜版光碟有罪嗎?會被判刑嗎?

今年年初在奇摩網拍上購買一部外國DVD影集(很多集)

共數十片光碟,但每集只有一片

 

該網站標榜所售產品皆為正品原封產品,絕非燒錄片

結果對方從大陸郵寄給我的時候被航警局所查扣

(網站上賣家所在地寫香港)

 

並通知我去做筆錄

 

筆錄時航警局告知我該光碟已被權利人認定為盜版

我在筆錄時告知購買時並不知道其為盜版(雖然價錢很便宜)

且並無散佈或販賣之意圖

也提供我與該賣家的網路交易和匯款紀錄

之前電話諮詢或是區公所請教了幾位律師

都說單純購買這樣是沒事的

 

可是現在筆錄完後六個月

又收到桃園地檢署的刑事傳票,身分是被告

目前就是等著要去地檢署

請問我到底是因為觸犯了著作權法哪一項才被告呢?

 

我是否需要請律師與我一同出席偵查庭或者寫答辯狀?

有沒有人知道類似情形最後是不是會被起訴或判刑阿?

 

是不是影片的廠商告我,我需要和廠商和解嗎?

 

 

 

 

最佳解答

  • 發問者自選

回答者:

簡大大 ( 初學者 1 級 )

回答時間:

2007-09-21 19:45:48

[ 檢舉 ]

 

大家搞錯了。

1

、單純購買沒有違法(即使是盜版亦同),這沒錯。但問題出在

 

於:妳的購買行為,並非單純的購買,而是涉及著作權法「輸

 

入」行為

2、將東西從境外帶進或寄進國內來,叫做「輸入」依我國著

 

作 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規定:輸入盜版,是有刑責及民事責

 

任的。另依同條第四款亦有規 定禁止真品平行輸入,如將海外正

 

版輸入國內,但 違反第四款,只有民事責任,沒有刑責。
3、妳現在收到的是「被告」的傳票,顯示那個東西很有可能是盜

 

版。亦即現 在檢方是朝認為妳是輸入盜版品的罪的方向來辦(若

 

是輸入海外正版,沒有刑責,不可能把妳當成被告來辦)。
因此,妳現在要做的是,說明上面有說那是正版(不管是海外正

 

版或國內正版,都沒有刑責),妳也以為是正版,所以,妳沒有

 

犯罪故意,來朝無罪的方向答辯。

  • 2007-09-21 19:58:37補充

著作權法,很多人都一知半解,所以常把一些觀念混在一起。 就如妳的題目中所說的,並非沒有散布或販賣意圖,或一句單純購買就沒事。這些人都把「散布」、「輸入」、「購買」的行為混在一起了。 妳在國內買盜版,沒有違法,但若進而對盜 版散布(如轉賣)則屬違 法散布,是有刑責的;但妳若是向境外訂購盜版品,並進而寄入國內來,此時,被定性為「輸入」行為,與購買或散布無關;輸入盜版品的行為,是有刑責的。即使是律師,若沒有專精在著作權領域的話,也常回答的不是很正確,這一點也不奇怪。

  • 2007-09-21 20:00:49補充

還有,輸入盜版品的行為,不是公訴罪,是告訴乃論之罪。

  • 2007-09-21 22:14:33補充

另妳有提及「共數十片光碟,但每集只有一片」,這個部分,只有在海外正版時,才有討論的實益,因海外正版的輸入,若是供個人非散布的利用,且只有輸入一片(或一套時),此時的輸入是例外被認為合法的。 但若被輸入的光碟是盜版時,即使是只有一片,仍是違法的。因此,如果事後確認妳這片是盜版片時,妳這件要主打的是妳的犯意部分,亦即主張妳沒有犯意,妳以為這是正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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