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22年前,學文王卦時,當時的老師就告訴我們這個觀念。

 

但個性使然,我始終無法認同這一點。

 

前幾年,我的親姑姑在雲林虎尾開了一間房屋仲介(早安房屋)那時她說要與我合作,如果他的客戶要看陽宅,就請我去看,成交後除了堪輿的費用外,還要給我仲介費,但條件是客戶去看的房子,每一間都要說好。

 

我當時二話不說就拒絕她了,還講了一堆道理給她聽,可惜她聽不進去,後來去找了其他的風水老師配合。 

 

 

也有親人的朋友要與我合作賣開運水晶,要我跟客戶說水晶多好,然後介紹去他那邊買,再給我抽成,我也是一口回絕他,我跟他說:我在課程中已經明明白白說明水晶沒有用,

 

怎麼可能向客戶推薦去買水晶,他跟我說有很多的老師都是這樣和他配合。

 

我說:這是他們的事,我不會這麼做。

 

他還以為是我不滿意他給我的抽成,又說了一大堆,後來還是被我趕回去。

 

類似這種例子其實不少,雖然有輕而易得的錢沒賺到,但至少我過得心安理得,晚上也不會睡不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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