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西四命本人認為不會準,僅供讀者參考

四吉星、四凶星定義與剋應

    四吉星

 

      生氣:生旺最佳的旺氣,為第一吉星。

 

  天醫:得上天的福佑,為第二吉星。

 

  延年:延年而延壽,為第三吉星。

 

  伏位:安伏其位,為第四吉星。

 

 四凶星

 

  絕命:滅絕生命,為第一凶星。

 

  六煞:煞則殺傷也,為第二凶星。

 

  五鬼:劫奪招非,為第三凶星。

 

  禍害:災禍傷害,為第四凶星。 

 

  金光斗臨經,其言曰:「先當論人命合宅之吉凶,乃論修造四課與人命,

務要分清生剋制化,不致偏勝而凶中吉,吉中凶,乃能判決於掌握之間。

        
陽宅第一吉星曰生氣,人命合得此吉方向,又逢貪狼生旺之神修造,定生五子,大旺貲財。催官貴顯,百慶交集,可以歲月期許也。

        
第二吉星曰天醫,人命合得宅之床房吉向者,生三子致中富,創造則人財旺相,修改則除病免禍,亦須四課扶助而福乃臻。

        
第三吉星曰延年,人命合得此床路亦旺,人發財,而家門和氣、多壽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四吉星曰伏位,人命合得門路床房,小康中壽。只生女少子。

         以上四方皆吉。宜開大門,作臥房。安香火,房內則宜安床,至若舖店後門,米倉銀庫賬房書房喫飯桌位,學館欄栖棧,俱宜於本命四吉方上,外廂安之。其灶座宜安於本命宅內之四凶方。而灶之火門,必須向本命之四吉方。來路亦須本命四吉方。其分房臥床,亦宜合本命之四吉方。有父母,但合父母住之吉方亦可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一凶星曰絕命,犯之主子孫絕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第二凶星曰六煞,犯之主人命官非,疾病孤寡,傷人損畜破財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第三凶星曰五鬼,犯之主奴僕逃走,火災盜賊,損傷小口,口舌是非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第四凶星禍害,犯之,雖官司得勝,而傷人敗產,損畜陰耗。

 

       
此本命四凶方位,惟灶座、煙窗、碓碾、坑廁、水缸、井臼、柴房、灰屋、人客往來、飯桌、空閒房屋,及家具水缸等等數事而已。乃所以鎮壓其凶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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